免费法律咨询
    玉环劳动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务追讨 工伤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玉环劳动律师
      • 律师信息

      • 玉环劳动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请问轻微的工伤评不上鉴定级别怎么办?着急!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债务追讨

        找不到债务人去哪讨债?欠债人不幸去世怎么讨债?

        发布时间:2025-03-21 11:39:39来源:玉环劳动律师(https://www.00086.net/whbyhldlscom)

        找不到债务人去哪讨债?欠债人不幸去世怎么讨债?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讨债时怎么着都找不到欠债人在哪儿,并不是因为欠债人真的失踪了,而是欠债人为了躲债而故意制造失踪的假象。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讲,如果找不到债务人去哪讨债呢?如果并非找不到欠债人,而是欠债人不幸去世怎么讨债?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找不到债务人去哪讨债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欠债人不幸去世怎么讨债

        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

        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

        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

        对于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而没有缴纳的,和清偿一般债务一样,以死者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以全部遗产折价缴纳税款后,仍欠税款,继承人若自愿代缴,尽管其没有这个义务,也不应禁止。

        在看完上文内容后,相信您对有关“找不到债务人去哪讨债”以及“欠债人不幸去世怎么讨债”的问题能够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债权人不能过于信任债务人,而不做好各种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一旦债务人以各种方式来逃债,将会不利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而制造失踪的假象则是债务人逃债的手段之一。实践中,如果您找不到欠债人在哪儿,就要及时提起诉讼来保护您的合法债权。在诉讼的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困难,不妨向债权债务律师咨询解决。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玉环劳动律师

        文章来源:玉环劳动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hbyhldlscom/index.php?id=12250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hbyhldlscom/index.php?id=12250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欠债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有借条时债权人该如何讨债?: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玉环劳动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玉环劳动律师|握法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