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交通事故律师|贵阳交通诉讼律师|贵阳车辆纠纷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交通诉讼 车祸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贵阳交通事故律师|贵阳交通诉讼律师|贵阳车辆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贵阳交通事故律师|贵阳交通诉讼律师|贵阳车辆纠纷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事故致伤残,不厌其烦解纠纷
      • 货车肇事致人死,合理调解息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赔偿案中案,一波三折终化解
      • 请问小事故逃逸扣分吗?黄石著名律师
      • 请问交通事故处理几日内可以申诉?
      • 如果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不起怎么办?
      • 请问一下交通事故赔偿不起会判刑吗?
      • 如果造成交通事故赔偿不起怎么办?
      • 请问交通事故赔偿款一般多久到账?
      • 请问交通事故赔偿款打给谁?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肇事纠纷

        请问交通事故事后报警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1-07-22 11:32:22来源:贵阳交通事故律师|贵阳交通诉讼律师|贵阳车辆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lysdsjcom)

        网友:请问交通事故事后报警该如何处理?

        律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有要求警方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现场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记录按照第十六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并在3天内决定是否接受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能核实道路交通事故的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根据法律,可以叫警察。但是由于事故现场已经被破坏,一般很难划分责任,除非你在现场保留相关的证据,如照片和视频记录。一旦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不能确定,导致不能确定的原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情况,以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当事人和通知应用程序。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在事故现场被拆除后,当事人还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报告,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6条所定之案卷内容应予记载,并应于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后,应当受理案件登记表的编制;对不能核实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67条“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第67条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不能确定和的原因不能确定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声明,将审查、调解和民事诉讼的地点、当事人和调查事实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调解和民事诉讼的权利和期限。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交通事故律师|贵阳交通诉讼律师|贵阳车辆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交通事故律师|贵阳交通诉讼律师|贵阳车辆纠纷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ysdsjcom/index.php?id=29986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ysdsjcom/index.php?id=29986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方不签字应该如何办?
      • 请问怎么认定交通肇事自首?: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交通事故律师|贵阳交通诉讼律师|贵阳车辆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交通事故律师|贵阳交通诉讼律师|贵阳车辆纠纷律师|贵阳交通肇事逃逸律师|贵阳危险驾驶罪律师|贵阳交通肇事纠纷律师|贵阳车祸赔偿律师|贵阳交通肇事辩护律师|贵阳交通事故调解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