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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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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人伤保险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13 15:21:17来源:贵阳交通事故律师|贵阳交通诉讼律师|贵阳车辆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lysdsjcom)

        网友:车祸人伤保险流程是什么?

        律师:有以下流程

        1、等候交警调查,你协助介绍事实,有事故认定,你提供保险公司有关联系方式,这样诉讼解决,利于你的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对方。

        2、等候对方去法院起诉。

        3、不需要相关材料,对方起诉,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对方。

        4、需要赔偿给对方的,由法院根据对方证据情况判决。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在交通事故的赔偿认定中,很大一部分补偿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付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救助伤员,并请保险公司到现场来审查,对交通事故进行明确认定,为后期的赔偿打好基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是因为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可能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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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交通事故律师|贵阳交通诉讼律师|贵阳车辆纠纷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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