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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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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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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离婚导致抑郁可以申请精神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1-07-28 15:14:03来源:贵阳专业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zylhls)

        网友:请问离婚导致抑郁可以申请精神赔偿吗?

        律师:疾病不能申请赔偿,但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和其他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措施由双方商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家庭成员的虐待或遗弃。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和其他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约定;未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应当尊重双方的意愿,不需要干预;双方不能就离婚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可以诉讼离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当事人,是根据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被告不同意离婚,又不依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3、在当事人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被告不按照“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一审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第二审期间提起诉讼的,调解失败的,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通知当事人分别起诉。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兼有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形式也可以适用于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如果错误配偶的非法行为造成配偶无过错的精神创伤,他可以要求支付补助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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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专业离婚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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