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专业离婚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离婚常识 人身损害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贵阳专业离婚律师
      • 律师信息

      • 贵阳专业离婚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离婚常识

        请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1-07-29 09:38:25来源:贵阳专业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zylhls)

        网友:请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关于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1、不足两周岁的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等。

        2、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其中,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孩子在十周岁以上的抚养权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专业离婚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专业离婚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wqgyzylhls/index.php?id=29900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wqgyzylhls/index.php?id=29900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提离婚诉讼要什么材料
      • 请问无性婚姻多久可以离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专业离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专业离婚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