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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资深刑事律师—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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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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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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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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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聚众斗殴可以判管制吗?

      发布时间:2021-07-26 14:18:55来源:贵阳资深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zsxsls)

      网友:请问聚众斗殴可以判管制吗?

      律师:聚集人群是可以控制的。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打击报复、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组织人民群众进行斗殴,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群众斗殴犯罪的结果往往是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客观方面是聚集人们共同战斗的行为主体是一般自然人。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依照刑法规定,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参加战斗的;

      (二)为大量群众进行斗争,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主要道路上发生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一)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多次聚众斗殴,规模大,社会影响大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4)聚集成一群人用武器战斗。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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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资深刑事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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