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资深刑事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辩指南 刑事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贵阳资深刑事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太仓律师李玉龙解释土地相争二十年 联动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员工意外被撞伤,依法合理结此案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有什么不同?

      发布时间:2022-12-29 15:36:54来源:贵阳资深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zsxsls)

      一、我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有什么不同?

      1、主观意识不同: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而过失犯罪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2、刑事处罚不同: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特殊。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责任,而且必须是过失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

      3、结果对定罪影响不同:故意犯罪往往不考虑结果,只要有主观故意,即可构成犯罪,结果只是对量刑有影响。而过失犯罪必须是已经造成了危害结果,没有造成不会构成犯罪。

      二、犯罪故意包括哪些种类?

      1、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认识因素: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明知自已行为的内容与危害性质、明知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某些犯罪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特定事实);意志因素: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2、间接故意:放任。

      3、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的区别:两者的认识因素相同。意志因素不同:直接故意明知的可以是行为必然发生的危害结果也可以是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而间接的只能是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

      4、间接故意的发生:一是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非犯罪的意图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二是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犯罪意图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综合上面所说的,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两种从本质上就有很大的区别,一种是明知犯法而还要实施犯罪的行为,另一种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行为而做出了不合法的事情,一般在处罚的时候故意犯罪的刑期要大于过失犯罪的刑期。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资深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资深刑事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wqgyzsxsls/index.php?id=26582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wqgyzsxsls/index.php?id=26582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数罪并罚最高刑罚多少年?
    • 数罪并罚折衷原则是什么意思?: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资深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资深刑事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