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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危险驾驶罪律师—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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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阳危险驾驶罪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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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刑事拘留期满后,当事人会面临哪些处理结果?

        发布时间:2021-07-22 17:29:23来源:贵阳危险驾驶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wxjszls)

        网友:请问刑事拘留期满后,当事人会面临哪些处理结果?

        律师:

        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

        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执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

        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

        刑事拘留期限是多少天?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 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拘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 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 定。

        由此可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刑事拘留期满后,检察院会结合公安机关侦办结果给于当事人相应处理,如果是当事人没有犯罪证据的,会给于释放;对于有确凿证据的当事人,检察院会责令公安机关进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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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危险驾驶罪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危险驾驶罪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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