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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危险驾驶罪律师—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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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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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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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过年拘留的时间算吗?

        发布时间:2023-01-07 15:34:01来源:贵阳危险驾驶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wxjszls)

        一、犯罪嫌疑人过年拘留的时间算吗?

        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2条的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了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该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这里的“采取强制措施”,主要是指公安机关所执行的继续盘问或者采取的行事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等。

        二、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拘留的相关情况认定,应当基于实际来处理,涉及到法定节假日被拘留的,也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规定来进行处理的,但相关情况必须建立在自然日的时间来进行处理,如果对拘留的时间存在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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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危险驾驶罪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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