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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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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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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小学生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2023-06-08 12:32:24来源:贵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rsshpcjfls)

        在校小学生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在校小学生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二、小学生要改名字有什么要求

        根据户籍规定,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2)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3)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4)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5)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6)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7)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8)其他特殊原因。如果您孩子没有到公安机关更改过姓名并符合以上条件,可以持《居民户口簿》、书面申请(属于在校学生的,需要学校提供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是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如果理由不正当的公安机关单位是不会受理的,毕竟会浪费公安机关的资源,比如说理由是名字不好听,就想更改,或者是算命大师说不好,那么这些理由,公安机关会一律进行驳回,所以一定要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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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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