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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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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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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头上的性骚扰能诉讼吗?

        发布时间:2022-03-03 14:28:04来源:贵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rsshpcjfls)

        网友:口头上的性骚扰能诉讼吗?

        律师:口头上的性骚扰可以起诉,但要注意保留证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网友:性骚扰的表现有哪些?

        律师:性骚扰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网友:对性骚扰行为怎么起诉?

        律师: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由此可见,性骚扰不仅要被行政处罚,实际上也是可以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的,比如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可是,被口头性骚扰以后如果本人没有任何的证据,这样到法院起诉也没办法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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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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