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自由法规 人身攻击 肖像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贵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贵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离婚时,我没有主张损害赔偿,现在还可以主张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 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的,将受到何种处罚?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攻击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解答协议调解故意毁坏财物治安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08-19 11:13:48来源:贵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rsshpcjfls)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解答协议调解故意毁坏财物治安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协议调解故意毁坏财物治安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此罪的构成特征是:一是主体方面特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任何案件都会有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是情节比较轻的,主要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刑事处罚就主要是以惩罚为主,让犯罪人知道处罚法律的红线是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过在服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还是可以减刑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wqgyrsshpcjfls/index.php?id=26531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wqgyrsshpcjfls/index.php?id=26531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太仓律师夫妻之间工资条规定算不算隐私?
      • 太仓律师讲解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起诉状怎么写?: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