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1-19 10:20:33来源:贵阳民间经济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mjjjjfls)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什么时间申请?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中、往往存在保全期间即将届满、但是案件未审理终结的情为了保证将来裁判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更好地保障申请保全人的权益,申诸余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由申请全人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有关续行保全的事项。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贵阳民间经济纠纷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wqgymjjjjfls/index.php?id=43676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