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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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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1 15:22:15来源:贵阳公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gsls)
网友:请问涉外专利代理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
1、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2、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3、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4、品行良好。
什么是专利代理
专利代理是指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在专利局正式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或其它专利事务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专利代理还包括,专利代理人接受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人的委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复审委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员会办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相关事宜。
聘请专利代理专利申请目的
专利申请的最终目的是获得专利权,一旦发生专利侵权或者其他专利诉讼,可以向专利管理机关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调查处理。审批专利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专利申请文件,尤其是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这些文件要求写得周密细致,无懈可击,既要使发明技术特征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又不至于侵犯他人的权利,或者保护公知的技术特征。许多发明人、设计人特别是初次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人,由于对《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缺乏了解,即使搞出了优秀的发明创造,但是不知道如何进行申请或者进行充分有效的法律保护。由于专利申请手续繁琐,申请过程中要按期完成许多事务性工作,往往从事发明创造的人,多数不擅长从事这些工作,这就要通过专利代理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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