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犯罪辩护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犯罪常识 刑事辩护 无罪辩护 自首知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贵阳犯罪辩护律师
      • 律师信息

      • 贵阳犯罪辩护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解释土地相争二十年 联动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员工意外被撞伤,依法合理结此案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能否申请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
      • 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陈述和使用的语言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 开庭时,民事案件中的证人必须出庭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进行现场勘验?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民事诉讼中,鉴定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书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烟台刑事律师
      • 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包括哪些?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无罪辩护

        部分既遂部分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30 16:02:28来源:贵阳犯罪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fzbhls)

        网友:部分既遂部分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犯罪部分既遂部分未遂的认定一般是通过认定其是否已经满足了犯罪的要件来确定的。

        1、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通常是根据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是否齐备来判断。如果相关犯罪要素已经齐备,一般认为犯罪既遂,反之就是犯罪未遂,或不是犯罪。

        2、行为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我国,一般的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就可以构成犯罪主体。而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人,是不构成犯罪主体的,说白了,他们即使犯罪了也不会被判刑处罚。

        3、行为人必须是故意或者过失的,即存在犯罪主体存在过错。换而言之,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行为人不存在过错,但要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

        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既遂形态的特征有哪些?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对于部分既遂部分未遂的认定标准,最好有详细的案例才能针对性的分析,因为犯罪未遂是一定要发生在犯罪实施的过程中的,部分既遂部分未遂的刑事案件,量刑的时候也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犯罪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犯罪辩护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lwqgyfzbhls/index.php?id=28841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lwqgyfzbhls/index.php?id=28841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犯罪既遂后能成立犯罪中止吗?
      •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样判?: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犯罪辩护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犯罪辩护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