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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犯罪辩护律师—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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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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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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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了东西再还回去算犯罪中止吗?

        发布时间:2022-03-18 14:02:57来源:贵阳犯罪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fzbhls)

        网友:偷了东西再还回去算犯罪中止吗?

        律师:偷了东西再还回去的不算犯罪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偷了别人的东西后又将东西还回去的,如果偷盗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盗窃罪既遂,而将财物还回去的,是属于投案自首的表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友:最新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犯罪中止也是有时间条件限制的,就像是犯罪嫌疑人在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以后,又主动把受害者送往医院的,这不算是犯罪中止。不过,如果当事人偷的东西价值不够立案标准的话,也谈不上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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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犯罪辩护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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