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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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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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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法律咨询商品房买卖网签没备案撤销吗?

        发布时间:2023-08-19 11:28:00来源:贵阳房产遗嘱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fcyzls)

        免费法律咨询商品房买卖网签没备案撤销吗?

        一、商品房买卖网签没备案撤销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没备案的情况下也是不可以撤销的,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根据《担保法》及《物权法》等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购房人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退房并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3项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

        6、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7、开发商虚假宣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根本违约,致使购房人在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不可抗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第1项之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9、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现在在签订额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情形,继续履行合同无必要,或者也无法履行的情形

        其实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当中,如果真的存在着某些特殊情况的话,即便合同都已经备案了,还是可以到房管局进行修改的,问题是没有任何特殊情况的,双方当事人想无缘无故的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这是一种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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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房产遗嘱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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