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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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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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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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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发布时间:2025-04-18 16:47:44来源:贵阳房产遗嘱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fcyzls)

        一、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按规定,你要是太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该权利:

        1、首先就是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

        2、你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换句话说就是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交易不能达成了。

        3、在经过卖家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你还是没有履行付款义务。

        不过 ,实际中通常只要你延迟付房款时,满足这几个主要条件,卖家那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况会导致购房合同解除

        除了迟延履行会导致解除购房合同,在下面几种情况中也会发生:

        1、你跟卖家协议解除

        2、卖家违反合同约定

        (1)你跟卖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卖家那边没有告诉你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家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卖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房屋买卖的卖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卖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你购买的那个房子,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7)还是房子本身的原因,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解除,当然也可能是基于法定情形而导致购房合同解除。而在解除购房合同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是否因为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导致交易不能达成时,守约的一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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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房产遗嘱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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