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房产遗嘱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房产遗嘱 房产投资 金融财产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贵阳房产遗嘱律师
      • 律师信息

      • 贵阳房产遗嘱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投资

        申购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5-04-21 09:28:41来源:贵阳房产遗嘱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fcyzls)

        一、申购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以上条件所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都需要大家根据当地政府公布内容来查看自身是否符合条件。这些标准政府部门会由根据居民收入情况、人口结构、商品房价格等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来确定。具有时效性,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在申请过程中,大家需要根据地方出台的相关政策来查看自己是否符合具体条件。

        二、经济适用房的一般流程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根据申请人的家庭情况,现住房面积、需要落户时间、困难程度等综合评分,申购批准顺序通过评分高低来决定。

        当然,这只是一般流程走向,具体需要如何走流程,则要求个人查看当地有关部门出示的具体文件。

        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相比之下,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而这也是导致了商品房价格较高的原因之一。而在价格上面,经济适用房价格有政府规定,没有议价空间,但是通常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控制,政府一般不会做出干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房产遗嘱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房产遗嘱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wqgyfcyzls/index.php?id=23011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wqgyfcyzls/index.php?id=23011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房产过户要求的材料有哪些?
      •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过户有什么要求?: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房产遗嘱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房产遗嘱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