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李术朋律师
    18101370412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李术朋律师

      手机:18101370412

      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邮箱:18101370412@163.com

      Q Q:

      地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事故致伤残,不厌其烦解纠纷
    • 货车肇事致人死,合理调解息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赔偿案中案,一波三折终化解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18101370412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纠纷

      请问最新劳动仲裁时效计算问题

      发布时间:2021-08-02 16:29:46来源: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https://www.00086.net/lspbjzyjtsgls)

      网友:请问最新劳动仲裁时效计算问题

      律师: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而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则为一年。

      在我国实行的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对于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的时效可以中断,即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情况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之日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关于劳动仲裁的时效的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这是对仲裁申诉时效的一个补充规定。

      劳动仲裁时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劳动者依法行使申请劳动仲裁权利的先决条件,即劳动者维权若超过了劳动仲裁申时效,那么就意味着丧失胜诉权。 从劳动争议案件发生之日起超过1年的,当事人再申请劳动仲裁将不予受理,这样劳动者的权利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再次友善的提醒劳动者,当您遇到劳动争议纠纷时,应当及时、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非有特殊的情形,申请劳动仲裁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否则就有可能丧失寻求劳动仲裁保护的权利。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文章来源: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李术朋【北京-北京市】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101370412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spbjzyjtsgls/index.php?id=29712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spbjzyjtsgls/index.php?id=29712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需要几份?
    • 请问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101370412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