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李术朋律师
    18101370412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李术朋律师

      手机:18101370412

      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邮箱:18101370412@163.com

      Q Q:

      地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事故致伤残,不厌其烦解纠纷
    • 货车肇事致人死,合理调解息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赔偿案中案,一波三折终化解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18101370412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纠纷

      老工伤旧伤复发需工伤鉴定吗?

      发布时间:2025-03-04 14:44:12来源: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https://www.00086.net/lspbjzyjtsgls)

      老工伤旧伤复发需工伤鉴定吗?

      一、老工伤旧伤复发需工伤鉴定吗?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第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十九条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程序、期限等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鉴定条件: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在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3、在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4、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5、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旧伤复发鉴定作出鉴定;

      6、对旧伤复发复查鉴定申请作出复查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文章来源: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李术朋【北京-北京市】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101370412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spbjzyjtsgls/index.php?id=25454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spbjzyjtsgls/index.php?id=25454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工伤复发申请复检的材料有哪些?
    • 农村工地上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101370412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