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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术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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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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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劳动者社会保险和福利方面都有哪些保障?

        发布时间:2021-07-29 14:18:21来源:北京劳务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lspbjlwhtls)

        网友:请问劳动者社会保险和福利方面都有哪些保障?

        律师: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确保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宪法》中指出我国公民的物质帮助重要就是通过社会保险来实现,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社会保险遵循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实施社会保险是最基本的物质前提。福利是社会制度的调节器,是为所有公民提供的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在既定的生活水平基础上,尽力提高广大公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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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北京劳务合同律师
        律师:李术朋【北京-北京市】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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