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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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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辞职,是否有工资?

        发布时间:2025-03-07 09:54:47来源:北京劳务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lspbjlwhtls)

        试用期辞职,是否有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 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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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北京劳务合同律师
        律师:李术朋【北京-北京市】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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