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北京劳务合同律师—李术朋律师
    18101370412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务合同 劳务法规 劳动仲裁 公司劳务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北京劳务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北京劳务合同律师
        李术朋律师

        手机:18101370412

        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邮箱:18101370412@163.com

        Q Q:

        地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保全30日内,申请人未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如何处理?
      •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女工怀孕之后被克扣工资,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 女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 请问劳动仲裁是向公司所在地仲裁吗
      • 请问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辞职吗?
      • 请问雇佣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 请问劳动合同签约3年公司辞退怎么办?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领失业金吗?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 请问离职后工资不发仲裁有效果吗
      18101370412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务合同

        法律规定农民工欠薪条咋打?

        发布时间:2025-04-07 10:52:13来源:北京劳务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lspbjlwhtls)

        一、法律规定农民工欠薪条咋打?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二、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以上就是欠条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后期一方未按照约定的条款来进行还款处理的,那么就可以按照欠条中的违约责任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北京劳务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北京劳务合同律师
        律师:李术朋【北京-北京市】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101370412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spbjlwhtls/index.php?id=25220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spbjlwhtls/index.php?id=25220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根据法律的规定如何调解农民工欠薪?: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北京劳务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北京劳务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101370412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