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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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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9 10:20:33来源: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https://www.00086.net/lspbjjslssws)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什么时间申请?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中、往往存在保全期间即将届满、但是案件未审理终结的情为了保证将来裁判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更好地保障申请保全人的权益,申诸余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由申请全人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有关续行保全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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