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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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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8 10:25:00来源: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https://www.00086.net/lspbjjslssws)
民事诉讼中,公文书证的副本以及在国家机关存档文件的复制件、副本记录本的证明力应当如何认定?
在民事诉讼中,公文书证的制作者根据文书原件制作的载有部分或者全部内容的副本,与正本具有相同的证明力。在国家机关存档的文件,其复制件、副本、记录本经档案部门或者制作原本的机关证明其内容与原本一致的,该复制件、副本、记录本具有与原本相同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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