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8101370412
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邮箱:18101370412@163.com
Q Q:
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发布时间:2022-03-14 09:23:10来源: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https://www.00086.net/lspbjjslssws)
网友:因介绍工作被骗后介绍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要承担什么责任就要看是否与主要的犯罪人员有共同犯罪的行为。
1、如果介绍人对诈骗行为在事前不知情,只是起到了介绍和联系的中间作用的,而且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则介绍人没有法律责任,不需对被骗负责。
2、如果介绍人在事前知道(包括应当知道)一方企图诈骗,甚至和对方一起合谋诈骗的,则介绍人和诈骗者构成共犯,要和诈骗者一起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则构成诈骗罪,介绍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3、如果介绍人在事前不知情,但收取了服务费,那么,介绍人也应该负有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介绍工作而被骗,对于此行为已经算是种造成了他人的利益受损,从面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但对于介绍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就要看介绍人是否有参与一起犯罪,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