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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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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2 10:29:31来源: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jnzwls926310com)
女性面对性骚扰行为,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小丽(女)是甲村村民,大学毕业后入职一家公司做文秘。小5丽平时开朗大方、温柔可人,深受领导、同事喜爱。近日,小丽的上司辛总总是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给小丽发一些挑逗性文字,有时甚至趁工作之机对小丽进行亲密身体接触。小丽可以请求辛总承拍民事责任吗?
《民法典》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性骚扰行为的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因此,小丽一方面可以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另一方面还可以请求辛总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条第一款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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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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