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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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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侵犯人身权利的处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6-30 17:56:14来源: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jnzwls926310com)

        网友:请问侵犯人身权利的处罚是什么?

        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收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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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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