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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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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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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民间借贷利息需要交税吗?

        发布时间:2021-07-09 16:45:47来源: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jnzwls926310com)

        网友:请问民间借贷利息需要交税吗?

        律师:需要,民间借贷利息收所税税率20%。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民间借贷利息税收要交吗? 企业向个人借款,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属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项目,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企业代扣代缴。

        个人股东如取得借款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税目金融保险业,税率5%)及附加税费、按 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项目缴纳个税(税率20%)。

        三、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要怎么办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需要注意的是,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了利率,但对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适用民间借贷利率 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 的规定。

        2、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但是约定还款期限的,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负有支付利息义务。但是,借款人不按还款期限还款的,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应按《若干意见》的规定按照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3、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催告还款前,或者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如果经催告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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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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