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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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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09 16:59:01来源: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jnzwls926310com)
网友:如果借钱不还找律师能查银行房贷账户吗?
律师:在拿到法院相关文书情况下,是可以查询的。
正常情况下普通市民是无权查询别人银行存款的。
只有市民涉嫌违法经济犯罪时,公安、检查院、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有权调取当事人银行存款帐户,调查当事人是确实有经济犯罪的事实。
借钱不还查询对方账户的三种合法途径:
1、申请法院查询。
个人账号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并不是谁可以随随便便就可以查询到的,随着我国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加强,社会上已经没有谁感去冒验的查他人账号信息了,只有国家的权力部门才有权进行调查,你可以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递交查询申请,要求法院的诉讼保全部门,用网络查控系统,对债务人在全国全一百多家银行进行查询,看看哪家银行有全的账号,账号是多少。如果查到在某家银行有存的话,可以直接进行冻结。
2、申请公证处查询。
这个查询账号的方法,是有所限制的,其实说是公证处,但并不是公证处亲自去给你查询,而是公证处根本你的申请,给你开具一份《银行存款查询函》,这个文件可以用来查询银行账户以及账户剩余金额。
这个查询函,并不是适用所有案件的,只能在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之前适用,当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为去世得太突然,还没来得及交待后事,这时被继承人的财产范围有无账号,账号里有多少钱,很多的时候是无法知晓,公证处给开具查询函,目的是为了帮助那些被继承人死亡很突然,没有充分的时间交待后果的情形,所以无法了解被继承人的财产信息,那就无法继承。
3、由你聘请的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法院调查令,是指当事人的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由法院签发的用于调查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取的证据的法律文书,这个调查令大大的减轻了法院调查取证据的工作压力,也给当事人提了便利,有了调查令,查询当事人的银行账户信息更方便了,案件的主动权就可以掌握自己手里,调查令除了调银行账户外,还可以调取其他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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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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