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债务纠纷 债务承担 借贷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人民法院能否对债务人的到期应得收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欠款纠纷

        强迫别人写下借条有用么?

        发布时间:2022-12-21 09:47:07来源: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jnzwls926310com)

        网友:强迫别人写下借条有用么?

        律师:一、强迫别人写下借条有用么?

        强迫别人写下借条是没有用的,因为借条它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确实当事人有着借款的事实,如果是强迫他人所进行欠条的书写的话,很有可能这个欠条事实根本就不存在,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是他人使用一些暴力相威胁的话,那么这个就不会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另外,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是在被强迫的情况下写的借条,那么这张借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借条作废,就不用对借条负责。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借条范本

        借 条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上述借款约定于 20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借款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对于强迫别人写下借条的行为,显然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保留相关证据,提交到法院进行起诉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办理不清楚的,还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强迫行为而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jnzwls926310com/index.php?id=28142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jnzwls926310com/index.php?id=28142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通过微信借钱不还算诈骗吗?
      • 如何认定胁迫签订的借条?: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_济南贷款纠纷律师-杨统河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