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债务纠纷 债务承担 借贷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人民法院能否对债务人的到期应得收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损害

        专业交通事故纠纷律师讲述九级伤残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3-05-31 10:02:52来源: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jnzwls926310com)

        专业交通事故纠纷律师讲述九级伤残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一、九级伤残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的伤残赔偿金标准时因人而异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如下:

        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 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②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③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二、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三、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赔偿金问题,就要考虑到事故发生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了,另外就是不能以受害人户籍所在地来确定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如果本人长期生活在城镇,还是要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比计算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jnzwls926310com/index.php?id=27965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jnzwls926310com/index.php?id=27965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个人有伤残证可以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
      • 专业交通事故纠纷律师讲述交通事故骨折鉴定要什么时候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_济南贷款纠纷律师-杨统河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