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债务纠纷 债务承担 借贷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人民法院能否对债务人的到期应得收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债务纠纷

        正确借条格式内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3-13 10:43:55来源: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jnzwls926310com)

        一、 正确借条格式内容是什么?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借款期内借款人应向出借人给出相应的利息______元。

        日期:

        借款人:

        二、有关借条的书写事项

        l、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在书写借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3、借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币种,如“人民币100000.00元整(人民币拾万元整)”防止持有借条的人篡改。

        4、款项的交付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可以在借条中明确对方收取款项的账号和转账日期。对于转账,可以备注借款的用途。如金额较小,现金交付时应在借条中注明双方的借款是通过现金交付的。无论哪种方式,都要求由借款人书另外书写已经收到款项的收据。借条只能证明双方之间有借贷合同关系,不足以证明借款人已经履行了交付款项的义务。

        5、如果借款人是已婚的,最好取得配偶的签名,对于债权人而言更有保障,以避免一方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承担还款义务或是在法院执行,一方将财产转移给配偶导致无法偿还。

        6、借条出具后,应同时收取借款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

        7、如果金额较大,可以请律师或第三方见证,并签名。

        借条的法律效力是建立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自愿签订的原则之上的,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胁迫的手段逼迫另一方签订借条,这种借条是无效的,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认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jnzwls926310com/index.php?id=27685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jnzwls926310com/index.php?id=27685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借条上没写还款日期有效吗?
      • 只有公章的借条有效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_济南贷款纠纷律师-杨统河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