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债务纠纷 债务承担 借贷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人民法院能否对债务人的到期应得收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贷款纠纷

        房屋无偿使用协议的写法是什么?附房屋无偿使用协议范文

        发布时间:2023-06-27 09:14:25来源: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jnzwls926310com)

        房屋无偿使用协议的写法是什么?附房屋无偿使用协议范文

        一、房屋无偿使用协议的写法是什么?

        房屋无偿使用协议书

        甲方:XX

        乙方:XX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XXXXXX的房屋,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用于经营。

        2、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为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3、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2)使用期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维修。

        4、乙方的权利义务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议解除

        1)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页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其实,关于房子无偿使用协议的详细内容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只要当事人是房子的产权人,也愿意让对方无偿使用这套房子的话,按照双方协商的内容在合同书章中写清楚即可,但如果知道对方是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这份无偿使用协议就没有法律效力。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jnzwls926310com/index.php?id=26719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jnzwls926310com/index.php?id=26719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债务清偿的途径一般都有哪些?
      • 太仓律师解答个人放高利贷属于套路贷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_济南债务承担律师_济南欠款官司律师_济南贷款纠纷律师-杨统河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