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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财产侵权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1-08-23 10:20:21来源:吉林故意杀人律师(https://www.00086.net/jlgysrls)

        网友:请问财产侵权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律师: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名誉权案件管辖的确定。

        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的确定。

        (1)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师弟法院管辖;仅对其中一个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是师弟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5.侵犯专利权案件的管辖。

        (1)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之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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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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