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劳动合同纠纷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劳动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绍兴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 民事纠纷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否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法规

        刚入职不久的新员工辞职,是否可以随时走人?

        发布时间:2024-04-29 11:16:36来源:绍兴劳动合同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ldhtjfls)

        刚入职不久的新员工辞职,是否可以随时走人?

        一、新员工辞职是否可随时走人?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以下损失的责任: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用人单位具有以下三种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2、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如果需要辞职的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如果劳动者私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的生产经营带来损失的话,用人单位是可以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情况来追究违约责任的,但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则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绍兴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绍兴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ggjsxldhtjfls/index.php?id=16288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ggjsxldhtjfls/index.php?id=16288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试用期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 职员试用期期间辞职合法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劳动合同纠纷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