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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股权给股东以外的人是否允许?

        发布时间:2022-12-15 16:21:25来源:柯桥专业公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zygsls)

        一、出让股权给股东以外的人是否允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是什么?

        从理论上讲,股东的出资是可以转让的,由于公司的性质不同,法律(主要是公司法、证券法等部门法)对出资转让的限制也不同。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内部转让不涉及第三人(公司外、股东以外)的利益,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也没有发生变化,而向外转让会因吸收新股东而影响股东间的信任基础。因此,法律对内部转让限制较松,而对外部转让限制较严格,同时为保持一致性也就有股东对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

        内部转让--股东之间转让股份无需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受让方协商一致,转让即可成立。

        外部转让--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意味着拟转让股权的股东被排除了表决权,法条规定了通知并答复的期限为30日。

        不同意就购买,不购买就视这同意转让”,但没有规定此时的“购买转让股权的价格的确定原则”,实践中会出现“欲转让股权价格抬高”、或者“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只同意低价购买该股权”,即使适用“同等条件下”的原则,也存在诸多弊端,这需要外部法律约束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同等条件下是指转让方对其他股东和第三人的转让条件相同。

        多个股东主张行使优先权,以出资比例即按照股东各自所占公司股份的比例购买,从而保证了准确反映出各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

        在日常生活当中出让股权是完全可以的一种状态,但是在出让股权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事项,比如说如果是从公司内部的股东之间进行股权的转让的话,完全是可以的,但是转让给外部的人员需要股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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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柯桥专业公司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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