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柯桥知名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医疗纠纷 刑事辩护 公司并购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柯桥知名律师
      • 律师信息

      • 柯桥知名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顾问

        请问国有企业注销清算程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8-02 10:35:33来源:柯桥知名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zmls)

        网友:请问国有企业注销清算程序有哪些?

        律师:企业被依法撤销的,应当自政府有关部门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0日内由企业破产清算机构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企业转让全部国有产权(股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应当自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后3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第二十八条 企业申办注销产权登记时应当填写《企业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政府有关部门、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企业股东大会的批准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书;

        (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或财政部门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三)企业的财产清查、清算报告或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合规性审核的资产评估报告;

        (四)企业有偿转让或整体改制的协议或方案;

        (五)本企业的产权登记证正、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

        (六)受让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

        (七)转让方、受让方与债权银行、债权人签订的债务保全的协议;

        (八)经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的资产处置或产权转让收入处置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

        (九)申办产权登记的申请;

        (十)产权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国有企业破产申请

        企业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企业财产情况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破产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债务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请求事项。请示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说明,或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说明;

        (4)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以及债权债务的总体陈述;

        (5)其它应说明事项。如所附证据目录;

        (6)申请人名称、加盖印章、申请日期。

        相关材料包括:

        (1)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

        (2)有关的会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如果是有形财产,还应说明财产的处所;

        (4)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清册应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名单、住所、开户银行、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债权债务的数额、有无争议等事项;

        (5)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中申请破产的意见;

        (6)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企业破产申请的受理

        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通常审查范围包括四个方面:

        1、破产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资格;

        2、破产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3、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4、着重审查被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的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

        通过这四个方面的审查,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裁定。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破产申请人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在决定立案受理后,应发布公告,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此时破产程序开始。

        在债权申报时限届满后15日内,法院应负责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柯桥知名律师

        文章来源:柯桥知名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gjkqzmls/index.php?id=29860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gjkqzmls/index.php?id=29860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企业清算程序主要内容有哪些?
      • 请问企业注销原因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柯桥知名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柯桥知名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