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柯桥知名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医疗纠纷 刑事辩护 公司并购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柯桥知名律师
      • 律师信息

      • 柯桥知名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顾问

        请问宣告破产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02 11:20:23来源:柯桥知名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zmls)

        网友:请问宣告破产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律师: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应该宣告其破产。破产宣告应公开进行。由债权人提出申请破产的,破产宣告时应当通知债务人到庭。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制作破产宣告裁定书,其内容包括破产人的基本情况,破产原因,宣告破产的法律依据,破产宣告应进行的其他事项,破产宣告日期。

        破产申请的程序

        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3、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债务人的责任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柯桥知名律师

        文章来源:柯桥知名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ggjkqzmls/index.php?id=29857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ggjkqzmls/index.php?id=29857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申请破产会冻结资产吗?
      • 请问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所需时间有多长?: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柯桥知名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柯桥知名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