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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注销后可以恢复吗?

        发布时间:2023-01-14 14:55:51来源:柯桥知名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zmls)

        一、营业执照注销后可以恢复吗?

        被吊销营业执照一般是不能恢复的,但是有少部分的省市企业在交了滞纳金罚款后可以恢复被吊销的营业执照,但是分为很多不同的情况,详细的情况还需要到当地的工商局进行详细的判断。具体的情况及法律依据请大家关注正文内容。

        二、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3、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4、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次,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另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营业执照在一定情况下是会被撤销的,对于许多违规行为就会被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所以不管是什么经营活动都要尊法守法,而且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是不能恢复的,虽然不同省份有不同的规定,但还是不要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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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柯桥知名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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