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柯桥借款合同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债务追讨 债权债务 借款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柯桥借款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柯桥借款合同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 民事纠纷中,债权转让或者债务承担的,是否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我与叔叔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把房子赠与我。后来叔叔又立了遗嘱,把房子给他儿子了,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1-25 14:07:05来源:柯桥借款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jkhtls)

        我与叔叔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把房子赠与我。后来叔叔又立了遗嘱,把房子给他儿子了,我该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三条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由此可见,房屋的归属应该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履行。

        法条 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柯桥借款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柯桥借款合同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gjkqjkhtls/index.php?id=43681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gjkqjkhtls/index.php?id=43681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母亲过世时写了一份遗喝把她的房屋勒与我的孩子,现在我需要做什么吗?握法网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我与父亲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我尽到赡养义务,父亲就把所有财产给我,父亲去世后哥哥又来争夺遗产,我该怎么办?: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柯桥借款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柯桥借款合同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