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柯桥借款合同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债务追讨 债权债务 借款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柯桥借款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柯桥借款合同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 民事纠纷中,债权转让或者债务承担的,是否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借款合同

        合同欺诈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04-12 09:47:52来源:柯桥借款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jkhtls)

        合同欺诈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欺诈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24条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四、诈骗和合同诈骗的区别有哪些?

        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合同诈骗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合同诈骗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

        (3)犯罪主体不尽相同。诈骗限于自然人主体;合同诈骗主体包括单位,且是任何单位。

        (4)合同诈骗与诈骗属于法条竞合,应当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司法实践中要注意区分一下合同欺诈跟合同诈骗,假如对方只是在签合同的过程中隐瞒了一些重要的信息,是以欺诈手段让自己跟对方签了合同的,但并不是为了非法占有本人的财产,那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柯桥借款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柯桥借款合同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gjkqjkhtls/index.php?id=28505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gjkqjkhtls/index.php?id=28505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合同诈骗与诈骗竞合时怎么处理?
      •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是5000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柯桥借款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柯桥借款合同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