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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发布时间:2023-04-14 09:26:11来源:柯桥借款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jkhtls)

        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一、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处理,具体的立案标准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本罪既可以由个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因此,只要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合同诈骗,骗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单位或者个人的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的第1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二、合同诈骗罪的认定

        1.正确把握立案标准,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合同诈骗罪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骗取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查明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或者骗取的财物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就不构成犯罪,只能按合同纠纷处理。

        2.正确区分合同诈骗行为与合同纠纷的界限。二者的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有实际履行能力。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也可预料其没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在合同订立时有履行能力,但在签订合同后,由于种种事由而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却仍然以上述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应当作为合同诈骗犯罪。但如果是本来有履行能力或本来可以有履行能力,签订合同后虽经努力,却仍然由于某些原因无力履行的,则应作为合同纠纷处理。

        3、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二者在本质上都是诈骗行为,都有诈骗的故意。区别的关键在于:

        (1)犯罪时问不同。本罪发生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而一般诈骗罪没有具体的时间、条件的限制。

        (2)犯罪手段不同。本罪的行为方式是特定的,即刑法中具体规定的五种方式之一;而一般诈骗罪却没有具体的行为方式限制。

        4、关于诈骗数额的计算。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合同诈骗案件在日常生活之中屡见不鲜,但是并非是所有的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的合同诈骗案受害者,在提交相关材料举报合同诈骗行为之后,公安人员多会立即立案处理。在经过简单的考察之后,发现并不满足合同找的条件的情形是不会被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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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柯桥借款合同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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