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柯桥婚姻家庭纠纷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家庭纠纷 子女血亲 分居关系 离婚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柯桥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柯桥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兄弟推诿拒赡养,联动调解止纷争
      • 民事案件再审期间,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财产保全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保全措施?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丈夫家是个体经营户,婚后我一直在帮他们,离婚时我能分割这几年一起经营的收益吗?
      • 离婚时,我们一起开的服装店怎么分割?
      • 男方支付宝和微信里的余额,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 他把钱转走了,能不能查到?
      • 婚后我父母全款买了一辆车,登记在我名下,离婚时这辆车怎么分割?
      • 对方婚后有一辆车,登记在他朋友名下,离婚时这辆车怎么分割?太仓律师
      • 婚前男方给我买了一辆车,婚后我们共同使用,离婚时这辆车怎么分割?烟台刑事律师
      • 婚后男方成立了一家独资企业,离婚时该公司怎么分割?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分居关系

        分居后想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分居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1-12 10:02:42来源:柯桥婚姻家庭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hyjtjfls)

          网友:分居后想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分居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当今社会,很多夫妻因工作、学习、吵架等原因分居,时间久了以后会造成夫妻双方的感情减淡,甚至于破裂,最后因此而离婚。那么,分居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分居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下面,由握法网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分居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网友: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律师: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网友: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律师: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网友:四、“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律师: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网友:分居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就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须经过下面三个程序: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柯桥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柯桥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ggjkqhyjtjfls/index.php?id=7814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ggjkqhyjtjfls/index.php?id=7814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分居两年后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吗?离婚前的分居要注意哪些问题?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柯桥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柯桥婚姻家庭纠纷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