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保险理赔 医疗纠纷 工伤赔偿 工伤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
      • 律师信息

      •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轻微的工伤评不上鉴定级别怎么办?着急!
      • 人民法院接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什么时间内作出裁定、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 双方购买的商业性人身保险,离婚时怎么分割?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请问一下公司投资和个人投资的区别是什么?
      • 如果在工地死亡能报警吗?
      • 请问规定的医疗期最长的期限是多久?
      • 请问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要准备哪些材料
      • 请问医疗事故赔偿的步骤有哪些 ?
      • 请问医院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
      • 请问医疗事故有争议怎么办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纠纷

        免费法律咨询一级医疗事故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11 10:23:28来源:柯桥工伤赔偿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gspcls)

        免费法律咨询一级医疗事故情形有哪些?

        一、一级医疗事故情形有哪些

        1、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这里不包括脑死亡。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目前我国医学上对死亡确定有一个通用标准,即心跳和呼吸永久停止,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终止,各种死亡试验都不起反应,同时躯体的低下部位出现尸斑等,即可认定为真正的死亡。

        3、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痪,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二、一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2、误工费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此外,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等。

        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步需要做的事情是保管、复制或封存病历资料,法律术语叫“证据保全”。病历资料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属于书证的一种。病历资料不仅可以证明医患关系的存在,也是全部诊疗过程的证明,是判断医院是否应对患者的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承担责任的重要甚至是惟一的证据材料,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作用至关重要。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

        文章来源:柯桥工伤赔偿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ggjkqgspcls/index.php?id=25682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ggjkqgspcls/index.php?id=25682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厦门医疗事故律师什么情形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 厦门医疗事故律师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如何处理?: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