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保险理赔 医疗纠纷 工伤赔偿 工伤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
      • 律师信息

      •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轻微的工伤评不上鉴定级别怎么办?着急!
      • 人民法院接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什么时间内作出裁定、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 双方购买的商业性人身保险,离婚时怎么分割?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请问一下公司投资和个人投资的区别是什么?
      • 如果在工地死亡能报警吗?
      • 请问规定的医疗期最长的期限是多久?
      • 请问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要准备哪些材料
      • 请问医疗事故赔偿的步骤有哪些 ?
      • 请问医院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
      • 请问医疗事故有争议怎么办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伤赔偿

        工伤待遇按哪一年的标准赔偿?

        发布时间:2023-03-22 16:12:48来源:柯桥工伤赔偿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gspcls)

               网友:工伤待遇按哪一年的标准赔偿?

        律师:一、工伤待遇按哪一年的标准赔偿?

        按最新的条款来进行赔偿;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

        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

        二、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原则

        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因此,必须保持一个相对公平和相对统一的待遇水平。所谓相对公平,就是要考虑制定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总体经济状况和职工总体工资收入,使工位职工的待遇水平适度,即不能偏高,也不能偏低。所谓相对统一,就是要考虑全国各地的工伤职工分布情况和地区差异,在制定政策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享受待遇的条件方面不能各行其是。现行的工伤保险待遇,在待遇项目方面,国家统一进行了规定,而具体待遇标准则采取了中央和地方统筹兼顾的原则。

        一是要考虑相同等级的工伤职工,待遇支付比例要相同;

        二是要考虑工伤职工待遇与本地区职工生活水平相适应。

        所以,现行的工伤保险待遇,既有统一的规定,又与各地的实际工资水平相衔接,给地方一定的空间。

        因此,工伤保险待遇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待遇过高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会导致社会的矛盾。

        二是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无论是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还是待遇水平都要从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来考虑,使工伤职工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

        三是考虑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这不仅牵扯到老工伤人员与新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衔接问题,还涉及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衔接。《条例》规定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了政策的平稳衔接。

        四是要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五是补偿与救助相结合。

        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应当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而变化,因此,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按月领取的长期待遇,是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的。一般情况,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是需要经过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待遇对于劳动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一般工伤待遇会随着年份和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制定,一般都会以最新的条款来进行给予赔偿,所以,我们劳动者就要熟悉劳动法和工伤保险,这样才能在关健的时刻帮得到我们。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

        文章来源:柯桥工伤赔偿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ggjkqgspcls/index.php?id=16361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ggjkqgspcls/index.php?id=16361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在线律师咨询二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是怎样的?
      • 淮安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