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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工伤赔偿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05-05 11:58:28来源:柯桥工伤赔偿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gspcls)

               湖北工伤赔偿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0年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二、工伤等级的赔偿标准明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每个地区由于地处不同方位,所以经济发展也不同。在湖北省发生了工伤事故之后,职员想单位提出希望其按照当地的公司赔偿的标准,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之前,需要先向当地的权威机构,提出工伤鉴定的请求,一旦确定了伤残的等级,就可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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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柯桥工伤赔偿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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