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保险理赔 医疗纠纷 工伤赔偿 工伤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
      • 律师信息

      •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轻微的工伤评不上鉴定级别怎么办?着急!
      • 人民法院接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什么时间内作出裁定、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 双方购买的商业性人身保险,离婚时怎么分割?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请问一下公司投资和个人投资的区别是什么?
      • 如果在工地死亡能报警吗?
      • 请问规定的医疗期最长的期限是多久?
      • 请问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要准备哪些材料
      • 请问医疗事故赔偿的步骤有哪些 ?
      • 请问医院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
      • 请问医疗事故有争议怎么办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伤常识

        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鉴定怎么申请?

        发布时间:2022-02-21 10:35:09来源:柯桥工伤赔偿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gspcls)

               网友: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鉴定怎么申请?

        (一)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二)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三)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四)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五)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六)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网友: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只要在上下班途中遭遇到的伤害都算得上是工伤的,在工伤鉴定批下来以后可以申请用人单位给予赔偿,这笔赔偿高低不等,具体看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此外这笔赔偿金申领的对象可以是劳动者本人也可以是劳动者的近亲,工伤赔偿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记载,可供参考。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

        文章来源:柯桥工伤赔偿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ggjkqgspcls/index.php?id=14023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ggjkqgspcls/index.php?id=14023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小厂没签合同工伤怎么做工伤鉴定?
      • 在我国工伤在医院用了医保卡可不可以做工伤鉴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柯桥工伤赔偿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