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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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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30 17:47:23来源:贵阳无罪辩护律师|贵阳犯罪辩护律师|贵阳盗窃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fzsenkecom)
网友:请问侮辱谩骂他人触犯哪条法律?
律师:如果侮辱谩骂他人的情节严重到构成了侮辱罪,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中的侮辱罪,指的是当事人采用暴力手段或其他方式,不加掩饰地贬损别人的人格,破坏别人的名誉。犯侮辱罪的人是因为侵犯了别人的人格尊严与名誉权,而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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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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